階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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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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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(nèi)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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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(zé)任主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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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(shí)間
進(jìn)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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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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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員部署階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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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工作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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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《關(guān)于開展黨員組織關(guān)系排查工作的實(shí)施辦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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黨總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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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6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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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建工作隊(duì)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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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工作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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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6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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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展專題培訓(xù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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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黨支部書記及相關(guān)工作人員進(jìn)行培訓(xùn),學(xué)習(xí)相關(guān)工作要求及規(guī)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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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0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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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中排查階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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黨支部自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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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寫《黨員基本情況登記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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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9月30日前入黨的中共正式黨員、預(yù)備黨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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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3至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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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表由黨員本人填寫,經(jīng)黨支部、黨總支審核后,歸入黨支部工作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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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照黨員花名冊及黨費(fèi)繳納情況、參加組織生活情況、轉(zhuǎn)接組織關(guān)系情況等,逐人比對核查。同時(shí),制作本支部《黨員名冊》,列出流動、“空掛”、“失聯(lián)”、出國(境)黨員名單,填寫《外出流動黨員名冊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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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黨支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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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式二份,一份支部留存,一份報(bào)黨總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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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有聯(lián)系方式的流動、“空掛”、“失聯(lián)”、出國(境)黨員,通過電話、網(wǎng)絡(luò)、微信等手段聯(lián)系,了解其基本情況。對無聯(lián)系方式的流動、“空掛”、“失聯(lián)”、出國(境)黨員,開展走訪調(diào)查,通過走訪其親友、同學(xué)等,填寫《經(jīng)排查取得聯(lián)系黨員登記表》、《經(jīng)排查無法取得聯(lián)系黨員登記表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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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式兩份,一份校黨總支留存,另外一份報(bào)局黨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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梳理黨員隊(duì)伍情況,列出流動、“空掛”、“失聯(lián)”等黨員名單及擬處理建議。填寫《外出流動黨員情況匯總表》、《黨員組織關(guān)系排查工作情況匯總表》,形成本支部《黨員組織關(guān)系自查情況報(bào)告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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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總表由黨總支匯總。自查報(bào)告報(bào)黨總支留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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黨總支核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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逐一到黨支部核查黨員工作推進(jìn)情況、底數(shù)排查情況和擬處置對象建議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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黨總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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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黨支部自查同時(shí)進(jìn)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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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開專題會議,聽取工作組匯報(bào),研究有關(guān)問題的初步處理意見,指導(dǎo)工作組和黨支部聯(lián)系查找“失聯(lián)”黨員,并調(diào)查其“失聯(lián)”期間的表現(xiàn),形成《開展黨員組織關(guān)系排查工作情況報(bào)告》、《“失聯(lián)”黨員名單及處理建議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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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0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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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(bào)局黨委審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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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局黨委匯報(bào)開展黨員組織關(guān)系排查工作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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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5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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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改規(guī)范階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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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(guī)范黨員組織關(guān)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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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集中排查情況,對流動黨員規(guī)范管理,對“空掛”黨員理順組織關(guān)系,對出國(境)黨員規(guī)范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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黨總支負(fù)責(zé),黨支部具體操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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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元月20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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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失聯(lián)”黨員處置意見報(bào)局黨委審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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穩(wěn)妥處理失聯(lián)黨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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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有關(guān)文件及會議要求,對“失聯(lián)”黨員分情況進(jìn)行幫扶教育和組織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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黨總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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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查總結(jié)階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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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查
總結(ji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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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局黨委、市委組織部對我校黨總支黨員組織關(guān)系排查工作的抽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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黨總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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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2月至3月中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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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(guān)材料報(bào)局黨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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